关于做好2019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各部门:
2019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执行期自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三年)申请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经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延期申请报告;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一年以上申请结题的,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的延期理由。本次结题工作,教育厅原则上不受理2013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结题申请。
三、此次结题由教育厅统一组织审核,采取纸质方式,不通过“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网上平台办理。
四、各系(院)、各部门应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1.请于3月21日前报送项目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纸质版(每个项目1份),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mzykjc@126.com。
2.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项目结题申请书封面写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联系人:杨阿弟,电话:0594-7693659。
附件:结题报告书.doc
产学研与合作交流中心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