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1-06浏览次数:0

各系(院)、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20〕1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20年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通知如下:/upload/33/202011/06/202011060902029789.docx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我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它申报条件。

二、申报方式

1.截止时间:11月12日。

2.支持方向: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0〕15号)”文件第二点要求,本年度我院重点支持工艺美术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智能智造技术研究中心为依托的项目。

3.依托两个中心申报的项目需提供中心承担单位出具的证明。

三、评审方式

1.专家遴选:委托第三方抽取3位副高及以上专家评审。

2.评审方式:对项目申报书进行盲审。

3.项目推荐:本年度省教育厅下达我院拟推荐项目数为12项。本次评审对依托两个中心申报的项目各优先评出2项拟推荐立项,依托两个中心申报的项目未被拟推荐立项的项目,参与其他项目评审,拟推荐立项8项。

四、相关要求

1.各系(院)、各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立项的组织和管理,突出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确保立项质量水平。

2.以系(院)、各部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申报情况汇总表1份,项目申请书5份,A4双面打印,其中3份申报书不得出现申报团队成员姓名及其签字,2份申报书要填报完整)于2020年11月12日前送至产学研与合作交流中心(行政楼南202)处,同时将电子材料压缩包发送至mzykjc@126.com,文件命名“***系(院或处室)2020年省教育厅中青年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材料”。

3.其它要求详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0〕15号)”文件。


联系人:产学研与合作交流中心杨阿弟    联系电话:0594-7693659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0〕15号)/upload/33/202011/06/202011060902216665.doc

        2.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upload/33/202011/06/202011060902300883.doc

        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upload/33/202011/06/202011060902368538.xls



产学研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