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2-18浏览次数:1386

各系(院)、各部门:

根据《2024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见附件1)的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资助额度及申报指标

2024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博士扶持项目四类,其中重点项目资助5万元、一般项目资助4万元、青年项目资助3万元、博士扶持项目资助1万元。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为贯彻落实《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申报不设指标限制。青年项目、博士扶持项目申报不设指标限制。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共3个名额;

2.青年项目申请人必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2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博士生不能申请;

3.博士扶持项目申请人必须在4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且尚未主持过省社科基金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在研的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申报截止前,相关管理部门已发布结项公告或通知的除外);已获得福建省社科基金研究阐释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和文化传承发展重大项目预立项的项目申请人,不得申报;

2.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终止、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终止之日起三年内、撤项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报;

3.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最多申报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最多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4.本批次立项公布前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立项的,不重复立项;

5.《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的填写不符合《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初审细则》有关规定的,一律不得进入通讯评审;

6.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给予撤项处理。

三、成果要求及项目完成期限

1.最终成果: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只能选择论文集、研究报告、专著中的一种;最终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详见附件6)

2.研究期限:基础研究为3年,应用研究为2年。

四、项目申报程序和时间

     申请人先填写《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待系统开放并立项成功,再上网填写。正式的表格内容以系统为准。

       本批次需评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人(非台湾籍)的申报材料(申请书、论证活页电子版),各单位于12月28日前以2024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选材料+二级单位命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科研处邮箱cxyc@mzwu.edu.cn,科研处根据参评项目申报情况,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及专家评审。

五、科研诚信及项目结题要求

 

项目申请人和申请单位应遵守科研诚信的相关规定,确保项目申请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一题多报,重复申报。违反科研项目申报相关规定的项目申请人暂停三年项目申报资格。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在研期限为3年,省社科联不批准在研期3年以上项目的延期申请,每年结题时间为3月、7月、11月,具体结题要求见附件6。

六、以上内容系文件摘录,申报者务必详看具体文件。

 

 

联系人:李文销、李丽梅  电话:0594-7693659  

 

       附件:  1.2024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2.2024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审查汇总表

                3.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基础研究项目申请书、活页论证            

        4.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基础研究项目申请书、活页论证

        5.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初审实施细则(试行) 闽社科规办[2018]4号

        6.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实施细则2020.03

 

产学研交流合作处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