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8-09浏览次数:0

关于做好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各部门:

  按照(闽教思〔20219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名额

1.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全院有6个名额。

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学院上报3项,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采取匿名评审方式,择优拟立项100项。

二.申报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工

三.申报条件

申请者除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外,还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一)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

1.申请者应为我省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2年内由于主观原因被撤消项目或项目成果鉴定未获通过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

1.申请者应为我省高校专职思政课教师,实际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四.申报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1份,项目申请书3份,论证活页3份)以系(院)、部门为单位送至产学研与合作交流中心(行政楼南202)处,同时将电子材料压缩包发送至 mzykjc@126.com,主题署“***系(院或部门)申报材料”。

2.项目申报院内截止时间: 2021818

联系人:杨阿弟   联系电话:0594-7693659

五.相关要求

(一)各系(院)、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项目结题申报等工作,确保项目推荐申报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安全平稳有序。

(二)各系(院)、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正确,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以及我省事业发展需求,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四)每位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两类及以上项目。

六.以上内容系文件摘录,申报者务必详看具体文件通知。


文件:/upload/33/202111/19/20211119151249734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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