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厅2018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师:
2018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已到期项目或符合结题条件项目的课题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执行期自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三年)申请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经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学院科技处)审核盖章的延期申请报告;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一年以上申请结题的,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学校应从严审核把关。下半年,省教育厅计划启动对所有超期未结题项目的清理工作。
三、此次项目结题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审核,采取纸质方式,不通过“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网上平台办理。
四、各位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由高校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不接受个人申报。
1、项目负责人于5月25日前报送项目(1)结题报告书(2018版)、(2)财务结算表(每个项目1份)、(3)佐证材料及所有电子版。
2、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请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项目结题申请书封面备注栏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
项目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阿弟,0594-7693659,mzykjc@126.com。
学院科技处
2018-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