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校进一步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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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厅字〔2016〕35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2017年5月,我部会同科技部对部分高校落实《意见》情况开展了现场督查。各高校按照《意见》精神和有关要求,完善了相关制度,取得了积极进展,政策落实成效初步显现。督查中也发现有的高校存在落实《意见》不积极主动、对政策理解不深入、推进改革的措施不力等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意见》各项任务的落实,针对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意见》精神的宣贯解读。各单位要通过组织开展宣贯解读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将中央、省市及高校落实《意见》相关精神与要求传达给一线科技人员,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对《意见》精神的认识和理解,营造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的运营保障。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运营保障机制,加强成果转化部门的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 三、加大对科研辅助人员的激励。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科研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健全科研辅助人员激励机制。 四、完善兼职兼薪管理制度、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各高校要根据《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科研人员兼职兼薪行为,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财务报销负担等。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校认真组织,重点针对以上问题,对照《意见》任务要求,全面梳理相关工作,对本地区(高校)落实《意见》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报送我部科学技术司,电子版发送gxc7937@moe.edu.cn。 联系人:吴磊、张建华 联系电话:010-66097937、66092093 附件: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总结报告提纲.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