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第十二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24浏览次数:0

 院内各单位:
      省科协、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将联合开展第十二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十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闽科协发〔2016〕23号)、《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办法》(附件1)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参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届评选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论文。

2、凡申请参加评选的学术论文,必须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国际性学术刊物、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全文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会学术年会、国际学术会议宣读过的论文。申报一等奖的学术论文必须在全国性学会、中科院下属科研机构、高校主办的科技期刊或学报,或国际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已获得高一级奖励的学术论文,不再参加评选。以外省科技人员为主、合作撰写的论文,不参加我省评选。

3、同一申请人原则上限申报1篇论文参评。

二、申报方式

  通过我院科协申报。科研所将根据评选奖励办法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至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委会。

各申请人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学术论文评审表”(附件2)一式五份(其中三份不填作者姓名及作者相关情况)。申请参评一等奖的学术论文,须另附经本学科在全国有一定权威的两名高级专家推荐评语及签名。

(2)论文全文(原文),发表该论文的学术刊物的抽印本(封面及目录复印件)或会议交流证明,论文中文摘要(500字以内),各一式九份(其中三份遮盖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申请人认真阅读评选奖励办法,按要求填写《学术论文评审表》。评审表中“推荐单位”为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科协,“学会、设区市、高校科协评审栏”中“评审意见”由申请人负责填写,其余部分由科研所组织专家评审后填写。

2、我院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6日。请各单位于截止日期前将本单位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所,同时将评审表、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mzykys@126.com

                          联系人  卢建华 13950173086

 

转发:

详细内容在此附件/upload/33/201603/24/201603241039181406.docx

 

关于开展第十二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设区市科协、高校科协,各设区市科技局、教育局:

   省科协、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将联合开展第十二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根据《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办法》(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评选时限要求

本届评选20131120141231期间发表的论文。  

 

   二、论文申报途径及时间要求

  1.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本学会的论文申报工作; 各设区市科协、科技局和教育局负责本市的论文申报工作;高等院校科协负责本单位的论文申报工作。

  2.请以上各单位将有关的申报材料、推荐统计表和申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4),于2016520-25日期间一并报送到第十二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推荐情况统计表和申报情况统计表(Excel版)发到电子邮箱:fjkxxh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论文评选机构

  第十二届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委员会由省科协、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及有关专家学者组成。

评委会办公室设在福建省科协学会学术部,具体承担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日常工作。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东湖大院2号楼406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32781  13959316608

联系人:林金华   E-mailfjkxxh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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