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处:
先按照通知要求征集符合条件的创业导师,并与3月15日之前导师登记表电子版及纸质一式两份报送科研所,后统一汇总到莆田市科技局。
电子版格式详见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福建省火炬创业导师的通知》/upload/33/201603/11/201603111500405312.doc
莆田市科技局关于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
福建省火炬创业导师的通知》的通知
莆市科[2016] 号
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科技局、湄洲岛管委会经贸招商局、北岸管委会商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福建省火炬创业导师的通知》(闽科高函〔2016〕2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征集符合条件的创业导师,并于3月15日前将辖区内福建省火炬创业导师推荐函及导师登记表电子版及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公章)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电子版发送至ptgxk@163.com,联系电话:2655395。
附: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福建省火炬创业导师的通知(闽科高函〔2016〕22号)
莆田市科技局
20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