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若干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2-19浏览次数:0

 

关于我院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了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积极配合政府供给侧的改革,实现新技术、新平台、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提出我院的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

1、各院系认真落实,提出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清单,用于教学科研且具有一定共性需求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特别是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均应纳入开放共享范围,提供开放共享服务。

2、各院系建立本级的《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制度。

3、各院系提供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信息公开服务。在网络上公开开放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的清单,公开各种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的功能、作用以及可以完成的实验。

4、各院系根据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运行、使用和维护的技术需求,合理配置实验技术人员岗位,建立专业化、职业化技术服务队伍。

5、请人事处制定实验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薪酬、评价和激励政策,充分调动技术服务人员积极性、稳定实验技术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实验技术水平和开放服务水平。

6、根据成本补偿和非盈利性原则,各院系进行认真的成本核算和制定服务收费标准。公开透明的成本核算和服务收费标准。开放共享服务收入纳入学校预算,由学校统一管理,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所

2016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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