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及时跟踪项目(课题)执行情况及编制项目经费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报表填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一)在研(含任务书到期未结题)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承担单位。
(二)已结题的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上年度项目经费有结余的或本年度经费拨款的承担单位。
二、填报要求
(一)项目报表要按项目任务书要求认真填写,内容、数据应真实、完整、准确。不得马虎应付,禁止虚报、谎报。
(二)《莆田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莆田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活动表》、《莆田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出表》于2015年3月20日前一式一份报送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对不报送的单位,将限制其新项目申报。
(三)县区科技局(项目实施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项目承担单位的报表收集和审查,并汇总按时上报。
三、注意事项
1、《莆田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活动表》、《莆田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出表》表格可从莆田市科技信息网下载中心栏目下载。